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 济南小清河生态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I段)风貌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济南市小清河沿线 3.项目规模:绿化景观改造范围暂定1854000平方米 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经济南市园林质监站验收)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济南市小清河沿线,西起睦里闸,东至济广高速,本次招标内容为河道段绿化景观改造提升,主干长约24公里,总长约48公里(河道两侧),绿化景观改造范围暂定1854000平方米,总投资额暂定73500万元。 |
内容:济南小清河生态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Ⅰ段)风貌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括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设计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在本单位注册;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则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5日止(3年),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①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②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③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同时提供单项合同设计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的竣工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5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主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
三、招标范围 |
济南市小清河沿线,西起睦里闸,东至济广高速,本次招标内容为河道段绿化景观改造提升,主干长约24公里,总长约48公里(河道两侧),绿化景观改造范围暂定1854000平方米,总投资额暂定73500万元。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含)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采用“抽取”的方法确定9家参加投标。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六、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5楼报名窗口报名。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A4纸简单装订):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市政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的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技术负责人的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授权代表本人的社保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2019年2月、3月、4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表(若联合体投标,则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财务状况表); 6)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竣工证明; 7)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若联合体投标,则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必备); 注:1、第7项的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出具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内。 2、资质证书副本、财务状况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其中第7、8原件不退); |
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http://202.110.200.94:8066/webztb/MoreNews_GG.aspx?areacode=01)”查找本项目进行信息填报。投标单位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的“报名信息填报”按钮,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及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果。 |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八、其他 |
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公告时间:2019年5月6日 - 2019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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