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有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出具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持证上岗。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6日止(3年),承担过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施工项目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6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