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0、2021、2022)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一标段申请人自2019年02月29日至2024年02月29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附属绿化工程监理项目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二标段申请人自2019年02月29日至2024年02月29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附属绿化工程监理项目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申请人自2021年02月29日至2024年02月29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申请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