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须出具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1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4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6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2021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4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