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本单位注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持证上岗;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 2023 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9年11月21日至2024 年 11 月21日止(5年),承担过合同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950万元及以上园林工程类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5.信誉要求:(1)申请人自 2021年11月 21 日至2024 年11 月21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