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科普(一)
森林:森林是以木本植物为主体的生物群落,是集中的乔木与其它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并与环境相互影响,从而形成的一个生态系统的总体。包括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林木:生长在林内达到林冠层的乔木树种。林木的树干比孤立木通直、高大,能产生圆满度较好的原木,它是构成森林产量的主体,是经营和利用森林的主要对象。
林地:生长乔木、竹林、灌木的土地,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
乔木林地:乔木是指具有明显直立的主干,通常高在 3米以上,又可按高度不同分为大乔木、中乔木和小乔木。由郁闭度0.2以上(含0.2)的乔木树种组成的片林或林带,连续面积大于1亩的土地称为乔木林地。包括林地范围内的乔木林地;园地范围内符合乔木林划分标准(乔木郁闭度≥0.20)的木本油料林、工业原料林、干果经济林;森林沼泽和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乔木林划分标准的土地。
竹林地:由胸径2厘米(含2厘米)以上的竹类植物构成,郁闭度0.2以上的土地,包括林地范围内的竹林地,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竹林划分标准的土地。
疏林地:由乔木树种组成,郁闭度0.10~0.19的土地及人工造林3年、飞播造林5年后,保存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41%~79%的林地。
灌木林地:灌木是指不具主干,由地面分出多数枝条,或虽具主干而其高度不超过3米。由灌木树种(含经济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厘米的小杂竹丛组成的称灌木林地。灌木林地又分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和一般灌木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包括人工造林(3年内)未成林地和封育(5年内)未成林地。
苗圃地:固定的林木花卉、育苗用地。
乔木:树体高大(通常6米至数十米),具有明显的高大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灌木:没有明显的主干、呈丛生状态的树木,植株一般比较矮小,不会超过6米。
藤本:茎细长,缠绕或攀援它物上升的植物,包括木质藤本、草质藤本、缠绕藤本、攀援藤本等。
草本植物:一年生或多年生植物,地面上没有宿存的茎。
森林分类:森林分为以下5类:
(1)防护林:以发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 田 牧 场 防 护林、护岸林、护路林、其他防护林;
(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或竹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包括短轮伐期用材林、速生丰产用材林、一般用材林;
(3)经济林: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他副特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森林,包括果树林、食用原料林、林化工业原料林、药用林、其他经济林;
(4)能源林:以生产燃料、生物质能源原料为主要经营目的森林,包括油料能源林、木质能源林等。
(5)特种用途林:以保存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用于国防、森林旅游和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经营目的森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