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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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法治在政府建设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制度体系,坚持依法决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党组书记、局长主动履行依法治理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局党组全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及研究法治工作40次;组织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森林法》等法律法规13次;明确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党组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具体措施,有力推进具体工作的开展。按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整体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二是狠抓重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1年多次在党组会议中研究法治工作,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等认真研究审查,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注重完善法治体系,规范政府决策行为。一是狠抓立法修法。2021年12月3日《济南市绿化条例》经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是依法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作用,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55次,研究“三重一大”议题237项,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智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注重法制统一。积极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认真梳理我局现行地方性法规3部,地方性政府规章1部,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三)着力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依法履行职责,做到“能放尽放”。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职权”的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  处罚权下放。二是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便利行政审批。严格落实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办理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申请材料,确保服务群众到位、群众认可满意,实现审批“减时增效”。三是完善服务信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完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基本信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内部审查制度,推动平台建设与政务服务协同发展,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四是做好12345热线日常办理工作,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截至12月14日,共受理市民通过拨打热线、市长信箱、短信、微信微博、爱济南APP等途径反映的问题6593件。市热线办完成“需回复工单”回访1117件,服务过程满意率100%、办理结果满意率99.77%。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严格落实监管事项清单制管理。制定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并落实完毕,按照“互联网+监管”事项标准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真执行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3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均在局网站公示,逐步实现清单之外无监管,清单之内监管无盲区。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依法监管具体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与市公安局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做到行政执法“管的严,长牙齿、真咬人”。制定印发《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监管责任落实长效机制,明确审核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培育行业法治文化。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二是结合行业工作重点宣传。制定印发《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2021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组织法治宣传活动69次,荣获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开展好各类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积极化解。严格落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程序,切实解决信访难题。

三、存在问题

(一)政策法规不够完善。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绿化快速增加,相关配套文件已难以适应城乡绿化建设管理需要,难以适应“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济南市绿化条例》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迫切需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

(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市委编办明确交由市森林公安局行使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责划归我局后仅在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执法处牌子,未设立执法队伍和增加执法人员编制,执法力量无法满足行政执法的需要。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扎实推进立改废。开展《济南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调研工作,做好《〈济南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调研起草工作。结合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组织做好相应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梳理、修订工作。

(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在全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持续深化“法治六进”工作。

(三)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认真审查各类文件、决策,确保文件、决策的合法性。

(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林业行政处罚执法改革,健全工作机制,增强行政执法力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衔接配合。

(五)做好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标准化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按照省、市要求依法动态管理权责事项,积极做好权力承接和下放工作,指导区县做好权责事项动态管理,落实“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能。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