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贾某某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山火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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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8日19时许,栗某某在柞水县杏坪镇油房村四组自家门前菜园内燃放鞭炮、烟花时,不慎将其房屋后坡北侧山林引燃,引发森林火情。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为8.53公顷。2023年6月8日,经柞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栗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又六个月。(来源:中国森林草原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