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720/2023-00407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日期: 2023-12-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 标题: 【文字解读】《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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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技术指南(试行)》
信息来源: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编制背景

为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新需求新期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经过积极申报试点,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城市。共享绿地的推出,结合我市“公园+”、“绿地+”系列活动,使市民游客对济南公园景区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的认可度、美誉度持续攀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我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经验作为典型案例向全省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合肥市召开全国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现场会,我市作为全国四个典型城市之一作了交流发言。

二、决策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31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城管函〔2023〕1号)相关要求,依据《济南市绿化条例》《园林绿化养护标准》《济南市山体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试行)》《济南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21]25号)》等标准规范,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经前期调研、起草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组织编制了本《指南》。

三、出台目的

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和努力,济南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民游客对到公园景区获得游览新玩法、休闲新体验、服务新场景的期盼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规范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管理,发挥公园绿地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提升,为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下一步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方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指南》。

四、重要举措

在对代表性的开放共享区域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总结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指南》主要围绕总则、区域划定要求、场景营造、配套设施、养护管理、服务管理、宣传总结、长效保障等方面进行阐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

(一)总则。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生”“合理布局 、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有序推进”“问题导向、完善机制”的原则,在不突破生态承载力、空间承载力、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鼓励逐步扩大开放共享区域范围,分批次开放有条件的公园内草坪空间、林下空间、空闲地等供市民游客休闲游憩。

(二)区域划定。从划定流程和划定条件两方面分别阐述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的划定要求,通过科学规范的选点布局,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开放共享公园绿地体系。

(三)场景营造。突出“城即园林”“城园交融”的城市名片,创造性提出开放共享“山前、林下、泉边、湖畔、河滨”等不同类型绿地。以“公园+”和“绿地+”为引领,加强共享绿地与文化、教育、艺术、体育等各类功能的有机融合,推出更多可参与、可感知、可沉浸的新场景新业态。紧贴群众需求,充分挖掘公园资源优势,制定全年活动节目单、时间表,推出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活动,打造济南特色公园文化新IP。

(四)配套设施。对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的配套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各类设施要符合公园实际情况,突出公园特色和绿地开放共享理念,提倡使用再生材料和节能产品。

(五)养护管理。强化精细管理观念,健全养护管理机制,配套制定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等制度措施,建立绿地“轮换”管养机制,积极探索绿地管理市场化工作,确保公园绿地开放后生态效果持续优良,市民群众游玩安心舒心。

五、关键词诠释

1.“公园绿地”:是指济南市的市属公园绿地和各区县公园绿地,主要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山体公园等各类公园和符合条件的附属绿地、区域绿地等。

2.“开放共享”:是指公园管理机构向游人开放公园绿地中的草坪空间、林下空间、空闲地等空间,在特定的区域和时间内允许游人入内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行为的措施。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风景园林管理处

联 系 人:贺红燕

联系方式:0531-5170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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