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8720/2023-0040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日期: 2023-12-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园林字〔2023〕40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功能区)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机关各处室,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服务中心、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技术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技术指南

(试行)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济南园林集团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前言

本文件由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园林集团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展开了专题研究,在对代表性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调查总结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活动开展以来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采纳成熟的研究成果,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园林规划设计、科研、施工及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区域划定;3.场景营造;4.配套设施;5.养护管理;6.服务管理;7.宣传总结;8.长效保障。

本文件由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负责管理,济南园林集团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济南园林集团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陈朝霞 白红伟 题兆健 付琳 仲丽娜 章嘉培 岳耀嵩 于惠惠 王岩 李秋雨

主要审查人员:田军  荣立楠 贺红燕

引言

近年来,济南市积极探索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建成“千园之城”,形成了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全域公园城市格局,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转角即景已成为泉城市民生活的新常态,市民群众的绿色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能更好地满足市民游客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休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求,提升公园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强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参考有关标准,并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举例了在公园中市民的活动偏好、热门场所、热门活动,通过数个“公园+”场景来全面呈现济南市全域公园体系,展现济南市山、泉、河、湖、城、园交融之美,向全国推广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的济南创新发展模式。

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技术指南

(试行)

1总则

1.1内涵

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是指各级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指导公园管理机构向游人开放公园绿地中的林下空间、草坪空间、空闲地等空间,在特定的区域和时间内允许游人入内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的措施。

1.2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生。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作为实施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根本目的,践行新发展理念,兼顾市民群众绿地内活动需要与绿地植物生长特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2.2坚持合理布局,因地制宜。

加强规划统筹,合理布局拟开放共享绿地位置,方便市民群众就近游玩。根据拟开放共享绿地规模、植被、地形、周边环境等特点,“一地一策”科学规划,尊重公园现有景观风貌和文化底蕴,进一步保障开放共享取得良好效果。

1.2.3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

积极探索“公园+”创新实践,探索公园生态价值创造性转化,以试点创建为牵引,统筹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融合。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案例,引领带动其他区域的公园绿地逐步开放共享,为市民提供更多高质量绿地空间。

1.2.4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机制。

加强事前谋划、过程管理,及时预见、发现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开放共享绿地管理制度、养护机制和配套设施,提高绿地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市民游客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求。

1.3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的划定、特色营造和日常规范化管理,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应按要求执行。在不突破生态承载力、空间承载力、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鼓励逐步扩大开放共享区域范围,分批次开放有条件的公园内草坪区、林下空间、空闲地等供市民游客休闲游憩。

2区域划定

2.1划定流程

2.1.1 调查摸底,各区县充分挖掘现有资源,认真梳理辖区内公园绿地,建立全市可供开放共享空间台账。

2.1.2 收集市民群众意见建议,形成公园管理的正、负面清单。

2.1.3 综合考虑公园管理主体,便于后期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实施。

2.1.4 在前期调查摸底成果基础上,统筹考虑拟开放共享绿地的区域位置、规模大小、地形地貌、现状植被、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因素,进一步组织开放共享绿地遴选。

2.1.5 充分征求业内专家、专业机构和各区县园林绿化部门等各方面意见,统筹考虑选点公园,应覆盖全市,布局合理,便捷可达,拟定本年度开放共享公园绿地名单。

2.1.6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示开放共享公园绿地名单、地图等。

2.2划定条件

2.2.1区域位置

1)开放共享区域主要分布在市属公园绿地和各区县公园绿地,优先选择市民满意度高、区位交通便捷的公园绿地。

2)增加开放共享地类,约定使用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附属绿地向市民开放共享,充分挖掘社会绿色资源。

2.2.2规模大小

1)开放共享区域的规模和接待容量应根据公园生态和服务承载力确定,统筹公园现有场地空间规模、可开展的活动类型、游客承载量,合理预留游人安全距离和应急疏散空间。

2)各公园管理主体可以根据“一园一策”核定服务承载力。

2.2.3地形地貌

1)开放共享区域主要包含公园中的开阔场地、运动场地、可供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和林下空间等。

2)因地制宜选址布局,地形应相对平整,坡度不宜大于15°。

2.2.4现状植被

1)应充分保护和利用天然地形和自然资源。

2)草坪空间优先选取长势较好、耐踩踏的草坪区域。

3)林下空间优先选取高大乔木片林下的区域,确保活动空间的高度,保证市民游客活动的安全开展。

4)场地植物要选择安全性的植物,避免有毒、针刺等安全隐患。

2.2.5配套设施

1)应优先选取配套服务设施、应急保障相对完善的区域,避免大规模改造开发。

2)基础设施:标识标牌、垃圾收集点、安全监控、照明、便民服务点、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

3)扩展设施:自动售卖机、体育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大众餐饮商业、遮阳设施等以公益性为主的服务配套。

2.2.6周边环境

1)应避开自然灾害频发区域、自然保护地以及生态脆弱的区域等。

2)应避开易干扰野生动物繁衍和活动区域。

3)应避开公园内的饮用水源 (含备用水源)保护区、历史保护建筑、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重要保护区域。

4)应避开公园内高压线、机电站、河道湖泊深水区、易燃易爆物储放地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

3场景营造

3.1“公园+”理念

3.1.1 内涵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以“公园+”和“绿地+”为引领,加强共享绿地与文化、教育、艺术、体育等各类功能的有机融合,推出更多可参与、可感知、可沉浸的新场景新业态。

3.1.2 愿景

通过实践“公园+”理念,探索公园生态价值创造性转化,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加公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文化新需求。

3.2本地特色

3.2.1 特色分类

截至目前,全市500平方米以上公园达1241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等遍布全城,形成了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全域公园城市格局。依托“山、泉、湖、河、城”的城市特色风貌,突出“城即园林”“城园交融”的城市名片,创造性提出开放共享“山前、林下、泉边、湖畔、河滨”等不同类型绿地。

3.2.2 活动组织

结合济南市民的文体爱好、活动习惯和生活场景,深挖共享绿地内涵,紧贴群众需求,充分挖掘公园资源优势,制定全年活动节目单、时间表,推出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活动,打造济南特色公园文化新IP。

3.3营造共享场景

3.3.1公园+自然科普

发挥公园特色资源优势,开发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为重点的自然教育新场景。开展主题研学活动,与中小学合作开展植树节活动、植物研学课堂等体验式课程,制作“植物科普”押花书签、叶脉押花作品、水晶滴胶植物标本、蓝晒、植物拓染书签、团扇、手绢、帆布袋等“植物科学文创”作品;融入“廉洁文化”“24节气”“诗词文化”等主题文化,打造文化研学课堂;强化湿地公园科普宣教定位,提升湿地科普馆服务功能,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节点,广泛开展湿地科普和水土保持宣教活动;围绕动物萌宠、科研科普、金牛文化等特色项目,开展“小小保育员”“动物体检”“鹊桥相会”“科普大篷车”等动物科普教育活动,打造“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宣传阵地,不断丰富游园内容,增强公众体验感。

3.3.2公园+文化游园

切实提升公园品牌吸引力和影响力。举办各类新春游园会、生肖文化节、民俗文化庙会、传统山会等文化游园活动,积极筹办“百花展”“花朝节”“动物嘉年华”“三月三民俗文化庙会”“汉服模特大赛”“山河月夕·泉城共赏宋风游园会”等特色文化活动,邀请戏曲艺术团及地方民间艺术表演团体举办文艺演出活动,融入民俗特色项目,弘扬传统戏曲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3.3.3公园+运动健身

引领健康生活新风尚。联合文体部门,选取公园内方便市民便捷到达的活动场地,开展一系列群众文化演出;举办一系列健身跑、夜光跑、泡泡秀等健身活动;举行全民环湖健康跑等体育赛事,满足市民游客综合文体需求。改造提升现有的户外球类场地、跑步道、简易运动健身场地、智能健身设施,让广大市民在公园绿地里就可以享受丰富、舒适的运动健身体验。

3.3.4公园+阅读

展现自然与人文和谐美。充分盘活公园闲置资产,通过打造书吧、阅览室、读书角、书屋等,让读书爱好者在寂静中感受文字的魅力,在绿色中享受阅读的快乐。探索品茶、阅读、休闲等业态融合,引入企业合作,实现优美环境、优质服务和优秀文化的融合。开放千佛山风景名胜区的历山书屋、济南植物园的竹园书屋、济南动物园的金牛书屋、济南森林公园的湖畔书屋等公园主题书屋,供市民游客免费阅读,以此倡导新时代全民阅读活动,打造市民身边的“书香公园”,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全民文化素养。

3.3.5公园+童趣

助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以儿童运动、游戏、益智等需求为导向,优化儿童游乐场地,因地制宜设置无动力儿童活动设施,营造亲自然、多功能的小型儿童游憩空间,打造“家门口”的遛娃好去处。

3.3.6公园+颐老康养

全面考虑市民全龄段活动需求,关注老年人各类活动需求,推广适老化设施,场地铺设要平坦稳妥、注意防滑,沿路安装双层扶手适用于不同的高度握持需求,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老年活动场所。关注病患与残障人士的身心健康需求,发挥自然疗愈功能,拓展打造康体复健、健康交流、情感关怀等健康空间。

3.3.7公园+园林市集

举办“花朝节”,充分融合各公园景区花事活动,开展以花期赏花为主的花事活动,引入非遗展示、汉服巡游等消费集市,展开一场繁花盛宴。策划“济南园·林市集品牌”,搭建文创、非遗、花卉、林果展销平台,让市民在绿地中共享特色文化产品、林农产品的采购便利。发布林果赏花、采摘地图,开通赏花游绿色出行专线,方便广大市民远足游玩,进一步推动“运游融合”深入发展。

3.3.8公园+园林文创

与专业团队合作,共同研发设计具有公园景区特色形象、艺术气息的文创产品,有效传递公园景区的精神文化内涵,有特色、有重点、有层次地体现景区文化特色。组织策划生态小市集,让公园绿地不仅成为新生活范式场景,也成为城市文化生活的展示地。

3.3.9公园+艺术展览

充分利用公园景区“流量”、场馆、公共活动场地资源优势,与社会各行业、媒体合作,组织一系列的摄影展、书画展等展览,与游客互动,增加市民游客全方位的文化生活体验。

3.3.10公园+潮玩

打造“网红”打卡地。在全市划定集中活动区域,组织“露营节”“花间宴”“清爽暑期.缤纷夏日露营季”等特色活动,策划音乐、涂鸦、摄影等潮玩体验,举办精致露营、集体轰趴、青春趴、主题音乐会、互动游戏等,打造年轻人、亲子家庭集聚的共享场景。举办街舞音乐会、企事业单位团队露营节、全民健身跑、幼儿园露营晚会等大型专场活动,为济南及周边地区市民提供清凉、休闲的共享活动场地。推出“草坪部落,好物交换”活动,通过物品交换的方式,推广循环经济、生态环保理念。

4配套设施

4.1安全设施

4.1.1开放共享区域周围应设置安全监控摄像头、防火器材等,保证各项基础设施的功能正常运行,留出应急管理通道,做好线路指引。

4.1.2在临近水域、高差等附近加设警示牌,提醒游客注意脚下安全。

4.1.3将开放共享区域的主出入口设置为无障碍出入口,或在适宜位置设置轮椅通道。

4.1.4可在公共卫生间以及管理房设置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方便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报警、呼救。

4.1.5建议在高峰时期日均客流量达到5000人的公园至少配置1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并按照高峰期客流量增加配置。

4.2服务设施

4.2.1基础服务设施

1)开放共享区域的周边应至少具备便民服务点、公共厕所、停车场、步道、座椅、监控、垃圾箱、照明等基础设施,宜增设无线网络系统,满足开放共享区域市民游客的基本需求。

2)开放共享区域应统一设置有济南市共享绿地LOGO的标识牌、方向指示牌等,公布绿地的开放时间和其他有关规定,各类标识、标志牌应制作规范美观,与公园环境相协调,无破损残缺。

3)根据市民休闲活动需要,可适当配备自动售卖机、充电宝租借桩、儿童游乐设施等为市民服务的公益性配套设备。

4.2.2其他服务设施

1)草坪空间:关注市民活动新需求,设置艺术化打卡装置、最佳拍照点,增设移动式遮阳伞、充气沙发、露营桌椅租赁点等。

2)林下空间:推进书香公园建设,布置流动图书角、移动书柜等小型阅读装置。

3)儿童活动空间:充分考虑儿童活动需求,增设洗手池、直饮水等公共设施。

4)休闲广场空间:推进文体设施进公园,增设以乒乓球台等小型设施为重点的健身设施、便民置物挂衣架等。

5)空闲地:利用现有场地引入品质书屋、咖啡茶室、移动餐车等业态,推出公园消费市集。

5养护管理

5.1精细化管理

5.1.1加大公园精细化养护力度,做好树木修剪、水肥管养、精准治裸、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等绿化养护及景观提升,全面提高公园环境质量。

5.1.2公园管理机构应制定完善健全的开放共享绿地养护规程、日常管理细则,强化精细化管理,落实卫生保洁和安保巡逻。

5.1.3建立草坪“轮换”管养机制,“一地一策”,各公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定开放共享区域。

5.1.4草坪休养期间对草坪进行病虫害防治,对零星斑秃或者死亡的草坪及时进行更换,禁止游客进入。

5.1.5组织养护队伍开展好绿化修剪等养护工作,确保开放共享区域呈现良好的景观效果。

5.2草坪开放时间

5.2.1合理安排游憩类草坪开放时间和频次。

5.2.2可根据季节、天气情况和草坪管养等需求调整草坪开放时间和频次。

5.2.3重大活动、草坪保养期间可提前做好公示,临时关闭草坪共享区域。

5.2.4草坪开放结束时间宜早于闭园时间,以便草坪的保洁维护。

5.3草种选择和施工

5.3.1为保证景观效果,宜选用耐践踏暖季型草种混播。

5.3.2开放共享绿地草种宜选用具有耐寒冻、寿命长、耐践踏、再生力强,多年生等特性的品种,如中华结缕草、马尼拉、百慕大、狗牙根等。

5.3.3项目施工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园林绿化栽植土质量标准》(DG/TJ08-231-2021)、《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G/TJ08-66-2016)等相关技术规定。

5.3.4项目验收应满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归档。

5.3.5养护应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的规定。

5.4草坪轮休管理

加强草坪养护,根据已开放帐篷区的绿地、草坪等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科学实施“轮换制”养护机制,合理规划帐篷区开放和绿化养管周期,确保公园持续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景观面貌。根据草坪生长周期和特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开放时间表,建议采用错时分区域维护的方式对多个区域草坪进行复壮养护,对于一些草皮破坏较为严重的区域相应延长“轮休”的时间,并混播草种,秋季补播后设置一个月的养护期,让草坪得到充分“休养”。

5.5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的最终目的在于保护植被健康生长,增加生态效益。病虫害防治原则上充分利用生态系统中的有利因素,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保护环境。病虫害防治的主要措施和方法有物理机械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建议参考相关国家标准,此处不做详细展开。

5.6卫生保洁

草坪开放期间,应加强草坪保洁工作,加大清扫力度,及时、妥善处理遗留垃圾,确保整洁干净,垃圾箱合理设置,进行垃圾分类。箱体干净整洁,无污物外露,周围地面无污渍。落实开放共享区域的卫生管理责任方,明确保洁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单一公园绿地活动区域,由公园管理单位统一布置;有商业活动的区域,应由活动单位完成相应保洁工作。

6服务管理

6.1综合服务水平

6.1.1践行“我为人民管公园”理念,积极推行贴心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加强一线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努力营造“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的氛围。

6.1.2建立健全问询服务机制。服务电话应向社会公示,并确保专人值守,保持畅通。对游客的问询应态度友好,回复明确易懂。

6.1.3加强智慧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借助数字化手段,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严控开放共享区域绿地游客承载量,提升灯光、监控、喷灌等设施的节能运作效果。

6.1.4可建立网上预约制度,根据人流量以及公园草坪承载能力确定可预约集中活动的数量。预约平台提示绿地周边停车场信息,不断提升市民游客的体验感及舒适度。

6.2帐篷区域管理

6.2.1有序开展帐篷区的休憩、游玩活动,倡导生态环保理念,爱护公共设施,帐篷区须严格遵守公园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6.2.2帐篷搭设区域只限于划定的开放共享区域,单个地块内可以搭设帐篷区域一般不超过开放区域的1/2至2/3,包括帐篷投影面积及帐篷单体周边的活动空间。

6.2.3合理控制帐篷数量,推荐使用占地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高度不超过1.7米的中小型家用帐篷,禁止搭设天幕。

6.2.4搭建帐篷保持合理间距,帐篷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米,不在紧邻水域等可能涉及安全隐患区域搭设帐篷。

6.2.5在允许设置帐篷的点位设置明显标识,并定期调整,以避免草坪被过度踩踏。

6.2.6公园在建设改造养护期内不应设置帐篷区。

6.2.7公园帐篷区在举办展览等活动期间可临时关闭或调整帐篷区。

6.3禁止行为

6.3.1禁止在规定时间外及规定区域外搭帐篷,禁止使用破坏性较大的帐篷固定设施及带有尖细桌椅脚的户外装备。

6.3.2禁止在开放共享区域开展可能严重损坏草坪植被及公共设施的活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3.3禁止过夜留宿,不得长期占用公园绿地。

6.3.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吸烟、露天烧烤、烹饪、焚烧等使用明火行为。

6.3.5禁止设置无证摊点,私自兜售商品、散发广告传单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

6.3.6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攀折花木、乱丢垃圾、毁坏草坪、挖砂取土、驾驶或停放车辆等不文明行为。

6.3.7严禁赌博等违法行为,不得实施其他妨碍公共场所治安秩序以及干扰他人游玩、休憩的行为。

6.3.8禁止带宠物在非宠物活动区域遛玩。

6.3.9除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使用的手摇、手推轮椅车和儿童车外,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6.4开展活动

6.4.1在统一规划、控制规模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开展野餐露营等为市民服务的活动,与开放共享区域功能、整体环境等相协调,严格控制规模。

6.4.2探索多元主体参与共建模式,鼓励社会参与,注重引入优质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公园共建,加强与公园周边商场、品牌商家合作。

6.4.3鼓励利用开放共享区域开展文化、科普等公益性的教育活动,鼓励与公益型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合作,招募志愿者协助开展绿地开放管理。

6.4.4在花展、重大节日期间,推出花集、文创、餐饮等各具特色的公园消费市集,促进公园绿地的生态价值不断转化为社会价值、经济价值。

6.4.5各类活动应与公园绿地的环境和功能相协调,遵守有关规定和公序良俗,可不限于在周末或节假日举行,需提前3天向公园管理机构提出报备、申请,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举办。

6.5经营组织

6.5.1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公益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到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中,为保障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持续推进、长期发展、不断优化提供支持。

6.5.2鼓励按照相关程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露营营地管理服务。经营性帐篷营地应经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和公园管理机构批准同意,需符合已公布的公园绿地规划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套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经营资质。

6.5.3日常经营应遵守所在公园绿地相关管理规定,公园管理机构有权行使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6.6应急管理

6.6.1公园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突发事件(火灾、治安、突发疾病等)应急预案,定期针对相应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演练和安全隐患排查。

6.6.2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健全舆情应急机制。

1)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开放共享的区域范围、开放时间、可开展的活动类型、使用要求等。

2)遇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采取临时关闭等动态管理措施时,通过通告等形式提前通知市民游客。

3)对网络舆情实施全方位动态监控,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专题性、综合性分析,研判舆情走向、发展趋势和市民关注点、关注热度,制定不同层级和部门的专项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6.7日常安全管理

6.7.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加强安保和应急队伍的训练,提高综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公园安全应急管理水平。

6.7.2开放共享区域开放时段应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妥善处置,如遇灾害天气应及时预警并关闭开放共享区域。

7宣传总结

7.1媒体宣传

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园绿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引导市民游客文明游玩、爱护设施、保护环境,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绿地开放共享工作的热情,营造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7.2经验总结

7.2.1组织“最受市民喜爱共享绿地”评选活动,及时挖掘、宣传推广绿地开放共享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引导市民游客文明游玩、爱护设施、保护环境。

7.2.2加强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相关政策、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培训,通过专家授课、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本领和服务水平,为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实队伍保障。

8长效保障

8.1组织领导

8.1.1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成立市级专班,负责全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动和督导落实。

8.1.2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强化对本辖区工作的组织指导。

8.1.3各公园管理机构作为实施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8.2长效机制

8.2.1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抓好试点经验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具备开放潜力公园绿地的改造提升,更加科学合理进行规划布局。

8.2.2建立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后备机制,逐年逐批开放条件成熟的公园绿地,为民众休闲出游提供更多便利。

8.3监督检查

8.3.1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定期组织检查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对负面问题进行剖析纠偏,对出现严重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管理不善、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

8.3.2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8.3.3建立全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定期考核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每年年底公布考核结果,考核评估结果与市级园林绿化奖补资金挂钩,并作为市政府对各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引用标准名录

[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2]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

[3] 《园林绿化栽植土质量标准》(DG/TJ08-231-2021)

[4] 《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G/TJ08-66-2016)

[5] 《济南市绿化条例》

[6] 《济南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21]25号)》

[7] 《济南市山体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试行)》

[8] 《济南市城市绿地分级评定办法》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济南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技术指南(图册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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