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和重要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要求,坚持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为全市园林和林业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注重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发挥党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担当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采取中心组带头集中学习、聘请专家授课、研讨交流、学干结合、以学促干等措施,分专题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党组中心组落实学习制度、开展理论学习提供了保证。先后组织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20次、处级领导干部参加读书班400人次。邀请“济南律师宣讲团”成员分别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加强思想引领 筑牢职业操守”为主题,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场次,促进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组织开展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一是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100项创建指标任务,主要负责同志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传达学习《济南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细化指标任务。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在济南日报刊发署名文章、济南电视台专题栏目出镜发声,为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在全市园林和林业绿化领域营造良好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治建设系统谋划。一是围绕部门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坚持法治思维,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62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2项。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报告情况,多次召开会议部署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论证评估、听取意见、集体讨论研究,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18次。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围绕全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面依法履职,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三是紧紧围绕市委“强新优富美高”战略目标,立足园林和林业绿化十大类生态绿化项目,变发展难题为调研课题,确定《构建“公园+”体系,释放城市公园新活力》《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等调研课题31个,形成调研清单。班子成员带头奔赴全市12个区县、2个功能区,深入机关、行业、企业、项目工地调研26次,深入详实地掌握第一手材料,推动解决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建立调研活动清单报备制度,加强调研统筹整合,及时将调研形成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
(四)夯实法治制度体系建设。一是起草完成政府规章《〈济南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济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二是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济南市永久性绿地管理办法》,依法完成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已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列入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三是注重法制统一,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认真梳理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3件,有效政府规章3件;有效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
(五)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一是建立完善权责清单管理运行机制,按照权责清单省通用目录调整及法律立改废释、职能转变等变化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规范完善“部门实施权限”“对应责任事项”等清单要素,确保实施权限表述准确,市区两级责任权限划分清晰。二是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及时规范领取有关权责事项,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23年12月,共发布实施权责事项179项,动态调整权责事项31项。三是联合印发《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行政许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参与修订了《济南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规定》,确保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有机衔接。
(六)强化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实行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印发了《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审管一体事项和审管分离事项责任,持续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二是根据《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按照调整后的《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要求,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印发《关于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应用济南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结果的通知》,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召开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结果政策解读线上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严格开展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
(七)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程参加行政处罚、涉访涉诉、合法性审查。一是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协助处理行政处罚案件4件、涉访涉诉等事项52件次。二是审核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审查起草市政府规章草案2件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三是审核资产租赁、合同等其他各类涉法事务1100余件。
(八)落实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擦亮绿色生态底色。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依规稳步推进案件办理,处罚规范、科学、适当,济南市全年共办理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72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11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36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案件9起,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法规案件4起,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案件2起;市本级林业行政处罚3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二是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涉林、涉绿、涉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林长+检察长+生态警长”工作机制,不断为高质量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九)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培育行业法治文化。一是严格落实《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巩固强化行业工作重点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大集”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推进“普法惠民”,组织开展“绿色法规和管理知识”进社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10余场次,累计受众9000余人。二是充分利用公园、景区的电子大屏、宣传橱窗、标语横幅等形式组织开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97场次,发放宣传册1.2万余份,累计受众3.4万人次,组织网络答题活动8场次、累计参与1.2万余人次。三是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新入职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学法考法活动,推动形成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比、赶、超”工作格局,营造全局学法用法的良好学习氛围。
(十)提高政务公开效能,推进政府服务建设。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8项、民声连线54项,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开展培训会议2次,专项交流座谈8次;在省政府“政务公开看山东”栏目刊登政务公开稿件2篇,宣传政务公开工作亮点。二是受理12345热线承办反映的问题7600余件,内容主要涉及公园景区服务管理、城市绿化、林业、园林和林业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问题。市热线办完成承办工单回访1136件,服务过程满意率99.91%、办理结果满意率99.03%。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班子成员、有关处室(单位)赴市热线办接听市民来电。三是贯彻落实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督查室工作要求,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含省级1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含省级1件)。
(十一)聚焦源头治理,依法化解矛盾争议。一是严格执行《济南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案件4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除目前仍有1件正在审理、法院尚未作出判决外,其余3件诉讼请求均被驳回;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经和解、审理,均无败诉。二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工作要求,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处理群众信访事项69件次,一次办结率95%、满意度评价94.74%。
三、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吸引力和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4年,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牢牢锚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园林和林业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全面提高各项工作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推进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法治化、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三是围绕“八五”普法工作部署,立足群众需求,开展贴近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普法宣传“活”起来、“动”起来;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执法、严格监管,继续以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筑牢全市绿色生态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