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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中山公园中山书苑260节柜台(143处标的)2年使用权(二次挂牌)

发布日期: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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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其他

260节柜台

标的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32号   

标的现状

闲置:标的20、标的33、标的94、标的106、标的117、标的118标的122、标的126、标的128

标的瑕疵

无瑕疵

其他披露事项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专题会2025.4.14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鲁舜翔评报字[2024]第12Z303号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标的简介

中山书苑260节柜台位于公园内东侧,无单独土地证,但面积计入公园总土地证中,资产账面价值计入公园总资产中,我中心拥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管理权,其他事宜详见鲁舜翔评报字[2024]第12Z303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物以现场勘察为准。

标的出租必要性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二年

租金标准

390000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无租金增长,无免租装修期,无物业费。

(标的20)1节柜台(柜台号:41 ),1500元;

(标的33)1节柜台(柜台号:67 ),1500元;

(标的94)1节柜台(柜台号:173 ),1500元;

(标的106)1节柜台(柜台号:192 ),1500元;

(标的117)1节柜台(柜台号:214 ),1500元;

(标的118)1节柜台(柜台号:215 ),1500元;

(标的122)1节柜台(柜台号:220 ),1500元;

(标的126)1节柜台(柜台号:223 ),1500元;

(标的128)1节柜台(柜台号:225 ),1500元;

 

付款期限要求

 1.租赁期限拟定为2年。租金采取先交款后使用的方式,每一年为一个支付期支付一次;2、承租方在将租金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签订合同;3、租赁押金200元每节,多租多缴。

优先承租情况

出租用途要求

古玩字画、书籍零售、珠宝玉器展示零售、文化展示(零售)等相关业态。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租赁合同.docx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全部或部分符合经营业态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中,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不同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能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其他标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柜台现状及柜台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2.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保证金额

50元每节,多租多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