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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中山公园中山书苑260节柜台(143处标的)2年使用权挂牌交易补登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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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公告期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标的35、标的42、标的55、标的60、标的96、标的112共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

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继续公告时限为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19日;

剩余标的按原公告内容自动延期,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其他

260节柜台

标的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32号

标的现状

闲置

标的33,标的35,标的94,标的103,标的128

在用:

标的20,标的29,标的45,标的60,标的72,标的82,标的96,标的106,标的109,标的110,标的112,标的117,标的118,标的122,标的126,标的134,

标的瑕疵

无瑕疵

其他披露事项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专题会2025.4.14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鲁舜翔评报字[2024]第12Z303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标的简介

中山书苑260节柜台位于公园内东侧,无单独土地证,但面积计入公园总土地证中,资产账面价值计入公园总资产中,我中心拥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管理权,其他事宜详见鲁舜翔评报字[2024]第12Z303《资产评估报告》,标的物以现场勘察为准。

标的出租必要性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租金标准

390000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无租金增长,无免租装修期,无物业费。

付款期限要求

 1.租赁期限拟定为2年。租金采取先交款后使用的方式,每年为一个支付期支付一次;2、承租方在将租金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签订合同3、租赁押金200元每节,多租多缴。

优先承租情况

出租用途要求

古玩字画、书籍零售珠宝玉器展示零售、文化展示(零售)等相关业态。

租赁合同公示版本

【7】合同-中山公园中山书苑柜台对外租赁合同.docx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全部或部分符合经营业态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中,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不同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能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其他标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柜台现状及柜台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2.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保证金额

50元每节,多租多缴

保证金

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号:45100010718513

保证金

处置方式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

挂牌价格

(标的20)1节柜台(柜台号:41 ),1500元;

(标的29)1节柜台(柜台号:60 ),1500元;

(标的33)1节柜台(柜台号:67 ),1500元;

(标的35)1节柜台(柜台号:72 ),1500元;

(标的42)1节柜台(柜台号:90 ),1500元;

(标的55)2节柜台(柜台号:105、106 ),3000元;

(标的60)2节柜台(柜台号:113、114 ),3000元;

(标的72)1节柜台(柜台号:134 ),1500元;

(标的82)2节柜台(柜台号:151、152 ),3000元;

(标的94)1节柜台(柜台号:173 ),1500元;

(标的96)1节柜台(柜台号:179 ),1500元;

(标的103)1节柜台(柜台号:188),1500元;

(标的106)1节柜台(柜台号:192 ),1500元;

(标的109)1节柜台(柜台号:195 ),1500元;

(标的110)1节柜台(柜台号:196 ),1500元;

(标的112)1节柜台(柜台号:209 ),1500元;

(标的117)1节柜台(柜台号:214 ),1500元;

(标的118)1节柜台(柜台号:215 ),1500元;

(标的122)1节柜台(柜台号:220 ),1500元;

(标的126)1节柜台(柜台号:223 ),1500元;

(标的128)1节柜台(柜台号:225 ),1500元;

(标的134)2节柜台(柜台号:233、234 ),3000元;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将按公告内容补登3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无新的竞价者,经出租方决策后,可按照挂牌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的原则协议转让。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经理、黄经理

联系电话

0531-87087352